孟衛(wèi)東的話,徹底擊垮了潘春蘭心底的防線。
潘春蘭嘶啞的嚎叫:“不可以!你別傷害我的孩子!”
孟衛(wèi)東冷冷的道:“你不是說,他不再是你的孩子嗎?我告訴你,就算你和章明華離了婚,你的孩子,仍然是你的孩子!你是他的親生母親,這一點永遠無法改變!你想讓我不通知他的學校也行,你必須無條件配合我們的審問!”
潘春蘭搖晃了幾下,嘴唇輕輕顫動。
良久,她舔了舔干燥的嘴皮,道:“你想知道什么?”
孟衛(wèi)東問道:“你承不承認,收受過賄賂?”
“你剛才說的那兩筆賄賂,我承認,我的確收過。不過這都是我應(yīng)該得到的。我?guī)瓦^他們,這是他們給我的報酬。”
“呵呵!潘春蘭,你還真是天真!你利用手里的公權(quán)力,當成交易的籌碼,為自已謀取私利,你還覺得理所當然?你這么做,不僅是貪污,你還破壞了消防安全檢查的公正!你還煽動他們,對抗政府的拆遷規(guī)劃!這次濱江街區(qū)失火,和你的包庇有關(guān)!你罪大惡極!”
潘春蘭一臉死豬不怕開水燙的表情,說道:“我的確受過賄,不管法院怎么判,都是我咎由自取,罪有應(yīng)得,我所犯之事,跟我孩子無關(guān)!請你們不要傷害他!他還只是一個孩子!孟衛(wèi)東,你也有孩子吧?請你不要傷害我的孩子,否則我做鬼也不會放過你和你的孩子!”
孟衛(wèi)東冷漠的道:“你不要嚇唬我!我從事警察工作這么多年,辦過不少大案要案,什么樣的人我都面對過!我從來就沒有害怕過!連活著的惡魔,我都不害怕,我還怕你變成厲鬼?”
潘春蘭面目猙獰的道:“你不許傷害我的孩子!我的孩子還要到巴黎去留學的!”
孟衛(wèi)東沉聲道:“說到留學,我正要問你,你孩子留學的錢是從哪里來的?我們已經(jīng)查到,你在巴黎給孩子找了一家高等學府,那所學校,每年的學費就要35萬元,再加上每年的生活開支,在那邊留學,一年的花費,至少需要50萬元!我說的沒錯吧?”
潘春蘭氣得渾身發(fā)抖:“你、你怎么知道的?誰告訴你的?”
孟衛(wèi)東道:“你在巴黎找的留學中介,我們已經(jīng)找到了!據(jù)他所言,你不僅替孩子交了學費,你還給孩子在學校附近購買了一所房子!你老實招待,你買房的錢,是從哪里來的?憑你的工資,這輩子也買不起巴黎的那所房子!”
潘春蘭毫不猶豫的回答道:“那是我弟弟給我的!不行嗎?”
孟衛(wèi)東眼里精光一閃:“潘春強?他為什么給你這么多的錢?那可是幾百萬的巨款!”
潘春蘭強詞奪理的道:“他是我弟弟,是我孩子的舅舅,他有錢,愿意給我們花,有罪嗎?犯法嗎?”
孟衛(wèi)東冷哼一聲,問道:“潘春強是通過什么形式給你這筆錢的?我們并沒有在你的銀行卡流水里面找到這筆錢的交易記錄?!?/p>
“呵呵!你們當然查不到了!”潘春蘭露出一絲輕蔑的鄙視之情,“我弟弟給我的錢,是在國外給我的,我刷的是他在國外的銀行卡!”
“潘春蘭,你弟弟的錢,又是從哪里來的,你心里清楚!如果沒有你在背后給他撐腰,沒有你利用權(quán)力給他背書,他怎么可能賺到這么多的錢?”
“我弟弟是怎么賺錢的?那你要去問我弟弟了!”
“你弟弟已經(jīng)死了!潘春蘭,你不要再執(zhí)迷不悟!你受賄的情節(jié),已經(jīng)是事實,你逃不過法律的嚴懲!你最好配合我們,把你弟弟的事情也交待清楚!”
“哈哈哈!”潘春蘭忽然像個瘋子一樣,放肆大笑,“我不知道!你有本事,就去下面問我弟弟好了!”
不管孟衛(wèi)東怎么問,潘春蘭絕口不提潘春強的任何事情。
審訊陷入僵局。
孟衛(wèi)東只得暫停審訊,并向張俊做了匯報。
張俊問道:“衛(wèi)東,還真的有視頻可以證明潘春蘭受賄?”
孟衛(wèi)東哂然一笑:“沒有!我誆她的!出家人才不打誆語,我又不是出家人,我是兵不厭詐!嘿嘿!我一誆她,她立馬就承認了。有了她的這份證詞,潘春蘭就逃不掉了!”
張俊凌空指了指他,笑道:“你啊,你啊!果然還得是你!”
孟衛(wèi)東搖頭說道:“只是可惜了,潘春蘭并沒有交待出她弟弟犯罪的事實?!?/p>
張俊沉吟道:“潘春強一案,才是這三個案子的關(guān)鍵??墒桥舜簭娨阉?,死無對癥,這卻如何是好?”
孟衛(wèi)東說道:“張市長,現(xiàn)在潘春蘭認定她弟弟是自殺。如果能查出來,潘春強并不是自殺,而是死于他人之手,或許就可以撬開潘春蘭的嘴?!?/p>
張俊點頭道:“可是,要查明潘春強之死的真相,也不是一件容易之事!如果真的能偵破此案,那所有的疑問,也就能迎刃而解了?!?/p>
孟衛(wèi)東道:“張市長,我一直都在尋找更多的蛛絲馬跡,我們已經(jīng)查到,潘春強在死之前,潛逃在一家按摩會所的三樓包廂里?!?/p>
張俊驚訝的道“哦?他居然躲在一家按摩會所?難怪找不著他!”
孟衛(wèi)東道:“是的,這個人很有心計,那家會所,并不是他名下的產(chǎn)業(yè),而是一個名叫金浩的人所開。這個金浩,之前是放高利貸的,后來被人舉報,無法繼續(xù)經(jīng)營,就開了一家按摩會所。我們查到潘春強在那家會所出入過,就找了個理由,將金浩帶回來審訊。不過金浩只承認潘春強在他會所里待了幾天,并不知道潘春強為什么會死。他還狡辯說,自已并不知道潘春強是通緝犯,所以沒犯包庇罪?!?/p>
張俊想了想,說道:“衛(wèi)東,我們再來分析一下。潘春強之所以離開會所,肯定是接到了誰的口信,或者接到了誰的電話通知,多半是打算趁夜轉(zhuǎn)移,可是卻死在了半路上。那么問題來了,這個傳達口信的人,必定是潘春強極為信任的人!否則他也不會跟那個人離開會所。因為那家會所,相當于他的臨時安全屋。潘春強住在金浩的會所,別人想見到他,必須經(jīng)過金浩同意。也就是說,金浩肯定見過那個傳信之人!”
孟衛(wèi)東猛的起身,扭頭便朝外面沖。
張俊喊道:“衛(wèi)東,你干什么去?”
“張市長,你提醒了我!我再去審金浩!”
“喂,別著急??!我話還沒有說完!”
“張市長,等我審完金浩,再來聽你示下!”
“嘿!瞧你這急性子!去吧!”